<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分享到:
        关于进一步推动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进一步推动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蚺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婺法办发〔2022〕5号)提出:党政机关全面设立公职律师或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党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公职律师在全县党政机关中作用的发挥,决定进一步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职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二、申报公职律师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公职人员身份证明;

        (六)申请人符合《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件的承诺;

        (七)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八)近期两寸正装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上述材料均就提供一式叁份。

        三、申报公职律师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填写相应材料,交至365bet开户网站_365bet充值方式_有人被365黑过钱吗司法局律师工作股。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单位有两名以上符合公职律师条件人员,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应同时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申请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

        2.拟任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人及首批组成人员名单、简历、身份证明;

        3.办公经费承诺;

        4.办公场所承诺。

        (二)对于仅有一名符合公职律师条件人员,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成立岗位公职律师,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对岗位公职律师进行业务管理。

        申请成立岗位公职律师,提交3、4项及岗位公职律师名单、简历。

        联系人:王春芝        联系电话:13879360825

         

        附件: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365bet开户网站_365bet充值方式_有人被365黑过钱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附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执业登记表

         

         

         

         

         

         

         

         

         

        申  请  人               

        申请执业证类别               

        律师事务所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法律职业

        资格证号

         

        文化

        程度

         

        党派

         

        身份证号

         

        户籍

        所在地

         

        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何时到

        所工作

         

        档案存

        放何处

         

        参加工作

        时间

         

        原工作

        单位

         

        原任

        职务

         

        居所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学

         

        历

         

        情

         

        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校

         

        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非法学学历人员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

        法律专业培训

         

        取得何

        种证书

         

        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专

        业

        经

        历

        及

        专

        业

        职

        务

        曾在何处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平

         

        兼特

        原(现)

        工作

        单位

        鉴定

        意见

         

         

        律 师 执 业 申 请 书

         

         

         

         

         

         

         

         

         

         

         

         

         

         

         

         

         

         

         

         

         

         

         

         

         

         

         

         

         

         

         

         

        年     月      日

         

         

         

         

         

         

         

         

         

         

         

         

         

        律 师 事 务 所 对 申 请 人 的 鉴 定 意 见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县

        区

        司

        法

        局

        意

        见

        呈报机关(章)     年   月   日

         

        地市

        司法

        局律

        师科

        意见

         

        地

        市

        司

        法

        局

        意

        见

        审查机关(章)     年   月   日

         

        省

        司

        法

        厅

        意

        见

        批准机关(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二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

        免冠正面照片。

        2.律师事务所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

        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3.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4.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该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